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防城港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水田、冲仑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防交执函〔2022〕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自治区治超管理相关政策的具体举措,推动防城港市治超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意建设防城港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水田、冲仑点)。
二、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水田、冲仑点)
三、项目代码:2209-450600-04-04-771121
四、项目业主: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项目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珠河街道(冲仑点)和防城区华石镇(水田点)
六、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建设2套非现场执法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及一个站级数据中心,包括动态称重子系统、监控和抓拍子系统、激光轮廓检测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指示牌子系统等5 个子系统。
七、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八、同意《报告》环保、消防、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提出的措施及方案。
九、请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十、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25.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97.78万元,其他费用为24.33万元,预备费用为3.35万元。资金来源为在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中安排。
十一、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2822339;防城港市纪委监委驻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2800510。收件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政府办公楼二楼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8001)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水田、冲仑点)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是否采用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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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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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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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
设备采购及安装(建安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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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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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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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25.4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主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2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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