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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26 11:35     来源: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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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市军粮供应成立于2002年8月,2020年6月机构改革后主管单位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属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一)按照市区驻军和海警部队的军粮供应品种、数量计划和标准,承担军粮的购进、储存和供应及日常管理业务,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二)承担全市军粮供应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具体指导全市各军粮供应站(点)做好军粮供应保障工作。(三)按照市粮食应急供应计划和指令,具体落实好本级粮食应急供应工作。(四)承担本级军粮供应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五)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核定编制为5人,实有3人(其中:副科1人、科级以下2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3.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5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89.31万元,减少5.81万元,下降6.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85.81万元,减少5.81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2位同志退休,费用支出下降。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该项资金我站历年来不存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

4.事业收入3.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3.5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83.5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3.5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6.5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为64.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0.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为6.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5.1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业运行费为49.35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为46.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2.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9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85.14万元减少20.16万元,下降23.6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2位同志退休,费用支出下降。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为15.02万元,主要用于残保金缴纳0.64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减幅4.4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38万元,去年无此项支出。
  2.        单位资金-事业收入项目支出为3.5万元,与上年持平。
  3.        结余分配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
  4.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85.81万元,减少5.81万元,下降6.77%。其中:基本支出64.98万元,项目支出15.02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22万元,支出决算为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67.58万元,支出决算为6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主要原因是增加2名退休人员。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0.47万元,年初预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7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为6.75万元,年初预算为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27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由“虚账”过渡为“实账”,缴纳单位部分机关事业职业年金;公务员医疗补助2.79万元,年初预算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2万元,年初预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住房保障支出为5.13万元,年初预算为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6%;粮油物资储备事业运行费为49.35万元,年初预算为4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为15.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0.64万元,年初预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38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1.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62.13万元,减少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工资性支出决算数据为14.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1.26万元,减少6.50万元,主要是2024年增加基本工资、薪级工资、艰苦补贴等,同时本年度增加1名退休人员。绩效工资支出为29.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1.42万元,增加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3%,主要原因是增量绩效工资尾数未纳入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为6.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8.47万元,减少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8%。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为1.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72万元,减少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为2.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7%。其他社会保障费支出为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0%。住房公积金支出为5.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6.36万元,减少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2%。医疗费支出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91万元,增加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68万元,减少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9%。其中办公费支出为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27万元,减少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邮电费支出为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13万元,完成32%;差旅费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73万元,完成预算41.38%;维修(护)费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3万元,完成预算80.0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为0.57万元,年初预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27.09%。工会经费支出1.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军粮供应站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148.35万元,累计折旧73.94万元,净值74.41万元。其中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军粮供应部队应急用车,车辆原值为8万元,折旧为8万元,净值为0万元。房屋面积为1271.4平方米,用于业务用房1231.4平方米,用于办公用房40平方米;房屋原值为127.81万元,折旧值为56.87万元,净值为70.94万元。通用设备原值为12.54万元,折旧值为9.07万元,净值为3.47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8.52万元,执行数18.5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预算执行率100%,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有效保障了部门职能履行和年度重点任务的推进,在政策落实、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实现了预期效果,整体支出绩效表现良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5个,均为本级项目,项目支出总额18.52万元,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指标内容、指标值设定不规范;二是绩效管理工作意识不强,有部分项目在申报项目资金时未填报项目绩效表,在预算一体化系统未能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编报、监控等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管理文件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负责科室绩效管理意识,在申报项目同时对各项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编制工作,准确编制好项目指标内容,指标值等。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日常管理服务业务经费批复数为3.5万元,该经费为单位自有资金,实际支出为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自评该项指标的等次为一等等次,分值为100分。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5个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达100%。

按市财政局列入项目绩效考核范围的要求,我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预算绩效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3个,预算为15.02万元,单位资金(事业收入)预算项目为2个,预算金额为3.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3个,一是残疾人保障金,2024年我站残疾人保障金批复数为0.64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为0.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我单位自评该项指标的等次为一等等次,分值为100分。二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2024年我站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批复数为5.70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为5.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我单位自评该项指标的等次为一等等次,分值为100分。三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2,2024年我站退休人员职业年2批复数为8.67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为8.6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我单位自评该项指标的等次为一等等次,分值为100分。

单位资金(事业收入)预算项目为2个,其中日常服务管理2.7万元,批复数为2.7万元,该经费为单位自有资金,为上级部门拨入的事业收入,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市军粮供应站军粮购进、储存和供应及日常管理业务及供应保障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实际支出为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我单位自评该项指标的等次为一等等次,分值为100分。科技粮油进军营工作经费0.8万元,批复数为0.8万元,该经费为单位自有资金,为上级部门拨入的事业收入,经费主要用于进驻驻地部队开展“粮油科技进军营”活动,向官兵介绍粮油基本知识,普及了简单实用的粮油品质判断及储藏方法。2024年12月底前实际支出为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按照综合得分的分值填写相应的评价等次。我单位自评该项指标的等次为一等等次,分值为95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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