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成立于1998年11月,机构改革后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为5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的比例为70%。主要职能:(一)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本级储备粮规模和救灾物资储备及相关战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计划,具体负责收购、储存、轮换及日常管理。(二)按照市储备粮和市救灾物资及相关战略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具体负责本级储备粮和储备物资的紧急调运出库、大米应急加工,为处置好突发事件提供粮食和物资保障。(三)承担本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四)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核定编制为5人,实有5人(其中:正科1人、副科1人、科级以下3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总收入834.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4.10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60万元,上升2.2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4.10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中,本年收入834.1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815.50万元增加18.60万元,上升2.92%,主要原因是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
5.经营收入0万,主要原因是无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303.64万元,为我中心粮食风险基金项目结转结余、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2.58万元,增长51.02%,主要原因是粮食风险资金项目价差及合理损耗、收购费用、贷款利息有所增加。
(二)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总支出731.52 74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3万元, 项目支出652.6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86万元,下降1.5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0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8.06万元增加0.95万元,增幅11.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5 4.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4.00万元减少1.65万元,减少41.25%,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突发共公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6.4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5.39万元增加1.03万元,增加19.1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另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受严重警告处分影响,减少住房保障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2.69万元,较2022年度决725.93万元减少73.24万元,减少10.09%,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支出、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支出,其中:保管费支出主要用于成品粮及储备食用植物油保管费,维修维护管理仓库日常开支,聘用人员工资等福利支出等,收购储备粮贷款利息费支出、合理损耗及价差亏损支出、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支出等。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1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0.72万元,上升12.20%。其中:基本支出 78.83万元,项目支出652.69万元。
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2.95万元,支出决算为83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8.35万元,支出决算为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主要用于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0%,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突发共公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另一名在职在编人员受严重警告处分影响,减少住房保障支出。
(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2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7%,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支出、粮食风险基金项目支出、储备粮(油)库建设项目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3 67.5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行政及事业单位工资上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障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物业补贴0.1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储备粮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3.6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3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3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中心组织对粮食风险基金等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7 %,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9.93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粮食风险基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0.3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834.10万元,完成预算的83.4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做好全市粮食的宏观调控,应付灾情及突发事件发生的粮食供应,做好市本级储备粮推陈储新;二是确保市本级储备粮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转;三是确保市本级储备粮顺利入库。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目标指标存在部分指标设置表述不够明确、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指标内容与指标值不匹配不够等问题。二是部分预算项目自评质量还不够高,存在实际填报值过于笼统不能反映实际完成情况、未根据各指标重要程度赋值打分等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重点、历年项目执行情况等,不断探索和构建起具有部门特色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全方位进行培训指导,提高部门各单位绩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