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物价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表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物价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物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物价局是市人民政府的价格行政主管机构,人员编制为6人,在编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主要职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市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工管理目录和收费管理目录;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制定和调整全市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组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依法实施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二层机构三个:一是防城港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在岗在编6人、退休1人;二是防城港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人,在岗在编3人。三是防城港市价格认证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在编在岗5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防城港市物价局(本级)
(二)防城港市物价局二级机构
防城港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防城港市价格成本监审分局
防城港市价格认证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物价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物价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物价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441.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1.27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86万元,增加10.2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2.47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9.5万元,增加15.8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待遇提高,增加了绩效奖收入。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1.36万元,为银行利息收入及自治区物价局拨付价格监测等相关经费。较2017年度决算减少1.34万元,下降49.63%,主要原因是自治区物价局拨款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本年度结转和结余77.4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下降7.3 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项目未执行结余经费已在2018年使用。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441.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1.27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0.86万元,增加 10.2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30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公用经费、一般事务行政运行经费等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33.42万元,增加12.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待遇提高,增加了绩效奖收入。
2.医疗卫生(类)17.81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物价局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8 万元,增加6.4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3.48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物价局本级按国家规定交纳在职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经费及发放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96万元,增加36.54%,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等基数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类)25.8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23万元,增加76.97%,主要原因是补发了2018年及以前年度绩效奖部分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64.1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下降13.32万元,下降17.20 %,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项目未执行结余经费在2018年使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物价局2018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1.0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320.15万元,增加50.87万元,增加15.89%。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奖及公积金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82.41%,项目支出6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17.58%。
防城港市物价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9万元,支出决算为37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5.73%。预算与决算支出差异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增绩效预算收入。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38.08万元,支出决算为2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3.45%。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公用经费、一般事务行政运行经费等支出。预算与决算支出差异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绩效预算收入。
(二) 医疗卫生(类)年初预算为16.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39%。主要用于防城港市物价局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支出。预算与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医疗保险经费费率下降。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5.88万元,支出决算为 3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9.37%。主要用于防城港市物价局本级按国家规定支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经费及发放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预算与决算基本持平。
2.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 2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86%。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算与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绩效奖及公积金收入。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物价局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1.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9万元,完成21.39%;同比减少3.27万元,减少193.49%。主要原因是2018年接待数量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6.36%。同比上年决算减少1.52万元,同比减少72.38%。减少原因主要是用于日常机关送文件等支出明显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9.3%。同比上年决算减少1.76万元,同比减少61.5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物价部门及兄弟地市物价部门到我调研检查的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 10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7.12万元,比2017年增加4.01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绩效奖、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7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52.71%。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物价管理专项经费绩效评价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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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防城港市物价局 |
主管部门 |
防城港市物价局 |
|||||||||
项目负责人 |
王习龙 |
联系电话 |
13977018816 |
|||||||||
地址 |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3楼 |
邮编 |
538000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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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2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12 |
实际使用情况 (万元)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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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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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财政资金 |
12 |
本级财政资金 |
12 |
本级财政资金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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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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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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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评细则 |
分值 |
自评得分 |
|||||||
项目决策(20分) |
项目目标(4分) |
目标内容 |
项目绩效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4 |
|||||||
决策过程(8分) |
决策依据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4 |
||||||||
决策程序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5 |
|||||||||
资金分配(8分) |
分配办法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2 |
||||||||
分配结果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6 |
|||||||||
项目管理(25分) |
资金到位(5分) |
到位率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3 |
|||||||
到位时效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2 |
|||||||||
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使用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7 |
||||||||
财务管理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3 |
|||||||||
组织实施(10分) |
组织机构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1 |
||||||||
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9 |
|||||||||
项目绩效(55分) |
项目产出(15分) |
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5 |
5 |
|||||||
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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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3 |
3 |
|||||||||
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3 |
3 |
|||||||||
项目效益(40分) |
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8 |
8 |
||||||||
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8 |
8 |
|||||||||
环境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8 |
8 |
|||||||||
总分 |
100 |
- |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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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优、良、中、差)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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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宣传\物价动态\价格听证工作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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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防城港市物价局 |
主管部门 |
防城港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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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习龙 |
联系电话 |
13977018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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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东塔3楼 |
邮编 |
5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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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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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额 (万元) |
5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5 |
实际使用情况 (万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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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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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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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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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财政资金 |
5 |
本级财政资金 |
5 |
本级财政资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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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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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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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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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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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评细则 |
分值 |
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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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20分) |
项目目标(4分) |
目标内容 |
项目绩效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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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过程(8分) |
决策依据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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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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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8分) |
分配办法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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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结果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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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25分) |
资金到位(5分) |
到位率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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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时效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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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10分) |
资金使用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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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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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10分) |
组织机构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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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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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55分) |
项目产出(15分) |
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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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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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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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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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40分) |
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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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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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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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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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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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 |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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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优、良、中、差)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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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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