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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城港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 机制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2025-08-25 15:45     来源: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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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意见,对建立防城港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建立防城港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采纳和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组织工作,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过程公开、透明、民主。听证会共邀请听证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10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4名(其中1名请假)、社会组织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消费者通过自愿报名产生,从符合听证参加人条件的报名人中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如自愿报名人员不够,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其余参加人则由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听证人设3名,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丁开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科长陈卓业,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干部颜纯春担任。听证会参加人应到23人,实到22人,其中消费者人数占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45.5%,占比超过五分之二,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此外,听证会还邀请了旁听人3名,并邀请防城港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全程参加会议,进行公开报道。

听证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丁开声主持。听证会上,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介绍了《防城港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听证稿)》(以下简称听证方案)的主要内容、起草经过等有关情况,就建立防城港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及确定配气价格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具体方案内容进行了说明,同时还介绍了定价成本调查有关情况,22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本次听证会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听证会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价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听证会达到了提高价格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的目的。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均同意建立防城港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听证方案表示认可,认为建立防城港市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确定配气价格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工作要求。通过独立核定配气价格,可清晰界定城镇管网配送环节的成本,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程序,达到燃气终端销售价格构成公开透明的目的。22位听证会参加人均表示同意听证方案,同时也提出了以下意见建议:

(一)价格联动周期设定方面

    1.广西城市建设协会副理事长韦育强专家建议: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联动周期与上游资源方的采暖季和非采暖季一致,为一年两次。

    2.市人大代表冯思苗、市政协农业农村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韦希霖建议:联动调整周期要稳定,按年底调整。

(二)准许收益率方面

    市人大代表冯思苗、市政协农业农村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韦希霖建议:收益率与企业的服务水平相挂钩。

(三)气源采购价格监管方面

    市人大代表冯思苗、市政协农业农村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韦希霖、市燃气管理中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符辉源、消费者代表叶浩兴、广西万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素英建议:加强对燃气采购成本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以及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

(四)其他方面

    1.市政协农业农村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韦希霖建议:加大对特殊群众的优惠补贴。

    2.市燃气管理中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符辉源、消费者代表黄彩艳、黄金明、广西万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素英建议:做好政策宣传,调价前提前做好信息公开,提高认知度。

    3.市人大代表冯思苗建议价格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要把民生保障放在首位。

    4.市燃气管理中心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符辉源建议:明确居民用气价格第二、三档调价幅度。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懿文建议:充分考虑工业企业意见,不断降低工业企业用气价格。

三、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发展改革委、经营者代表已在听证会上对部分意见建议进行了解答。会后,我委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各项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形成如下采纳处理意见:

(一)关于价格联动周期设定方面

   1.“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联动周期为一年两次”的意见:不予采纳。理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3〕814号)明确规定,已开通长输管道天然气的地方,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应当相对平稳,可按一个自然年或合同年联动。防城港市城区城燃企业均已开通长输管道天然气。听证方案规定居民用气按合同年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联动1次,符合自治区文件要求,有利于保持居民用气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避免频繁调整增加居民负担。

    2.“联动调整周期按年底调整”的意见:不予采纳。理由:听证方案已明确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核算周期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此安排确保了联动周期和调整时间的稳定性。考虑到核算周期完整性需包含燃气企业整个合同年数据,以及实际操作中审核数据、制定方案所需时间,维持听证方案确定的联动调整时间。

(二)关于准许收益率方面

    “收益率与企业的服务水平相挂钩”的意见:不予采纳。理由: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0〕1244号),配气价格严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准许收益率按税后全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确定。因此不宜将准许收益率直接与服务指标挂钩进行定价。

(三)关于气源采购价格监管方面

    “加强对燃气采购成本数据的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以及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的意见:予以采纳。理由:听证方案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采购成本审核与信息公开机制:一是要求企业按时、完整、准确报送采购合同、单据、发票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是当出现管道燃气企业气源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区内其他设区市或市内同类型企业气源采购价格时,高出部分不予以疏导;三是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及时公开调价信息;四是对企业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规定了约束措施。上述规定已充分体现加强监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

(四)关于其他方面

    1.“加大对特殊群众的优惠补贴”的意见:予以采纳。理由:听证方案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13号)要求,规定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每户每月设置不少于3立方米免费气量。扩大补贴范围或提高标准涉及财政专项支持,超出价格联动机制本身范畴,我委将结合困难群众需求、财政能力等因素适时评估推进。

    2.“做好政策宣传,调价前提前做好信息公开,提高认知度”的意见:予以采纳。理由:听证方案已明确规定燃气企业需提前20天公布调价方案并广泛告知用户。方案印发后,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政策解读宣传,监测舆情,回应关切。

    3.“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实施要把民生保障放在首位”的意见:予以采纳。理由:该建议与听证方案的核心原则和具体规定高度一致。方案明确将“兜牢民生底线”作为联动原则之一;规定居民气价上调坚持平稳从紧,原则上单次上调价格不超0.5元/立方米;要求低价气源优先保民生;设置困难群体免费气量;并设置了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时可暂时中止联动。

    4.“明确居民用气价格第二、三档调价幅度”的意见:予以采纳。理由: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01号)规定,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第三档为第一档的1.5倍。我委将在听证方案中予以明确。

    5.“充分考虑工业企业意见,不断降低工业企业用气价格”的意见:部分采纳。理由:听证方案已通过以下机制促进非居民(含工业)气价合理化:一是非居民气价下调不设幅度限制;二是当出现管道燃气企业气源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区内其他设区市或市内同类型企业气源采购价格时,高出部分不予以疏导;三是要求企业优化气源结构控制采购成本。在保障合理配气成本和企业可持续经营前提下,方案已最大程度促进非居民气价合理化。“不断降低”依赖于上游市场整体下行或企业通过提升效率等降低成本,非机制本身可直接强制实现。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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