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意见,对调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了调整防城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建议采纳和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组织工作,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过程公开、透明、民主。听证会共邀请听证参加人29名,其中:消费者12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6名、社会组织1名、专家学者3名、经营者5名。消费者通过自愿报名产生,从符合听证参加人条件的报名人中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如自愿报名人员不够,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其余参加人则由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听证人设3名,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赖家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科长陈卓业,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邓文婷担任。听证会参加人应到29人,实到29人,其中消费者人数占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41%,占比超过五分之二。听证会各参加人到会人数及占比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此外,听证会还邀请了旁听人3名,并邀请防城港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全程参加会议,进行公开报道。
听证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赖家河主持。听证会上,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科介绍了《防城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稿)》的主要内容、起草经过等有关情况,就调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调整幅度等进行了说明,同时还介绍了定价成本调查有关情况,29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建议。本次听证会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听证会参加人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价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听证会达到了提高价格决策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的目的。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均同意适度调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对听证方案比较认可,认为我市现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偏低,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物价增长水平,与当前教育成本的差距较大。适度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确有必要,有利于增强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改善各学校的设施设备,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我市高中教育事业高质量持续发展。
(一)关于《防城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稿)》的意见
29位听证会参加人均表示同意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调价方案。同时也对听证方案也提出了意见建议,其中市司法局法律顾问科覃宇熙提出建议将定制收费标准的定价数据可视化,以及对听证方案的退费规定中“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的,不予退费。”表述进行核实的意见。
(二)其他方面的意见
三、主要意见建议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已在听证会上对部分意见建议进行了解答。其他建议在会后进行认真研究采纳。
(一)采纳市司法局法律顾问科覃宇熙提出的对听证方案的退费规定中“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的,不予退费。”表述是否妥当进行核实的意见。经核实,虽然贵港、钦州、百色、北海、来宾等地市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文件中均有“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的,不予退费。”的表述,但是并无国家、自治区的具体文件对此有明确要求,因此同意删除《防城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稿)》退费规定中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的,不予退费。”内容。定制收费标准的定价数据可视化的有关问题已在听证会上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进行了解答。
(二)采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杨林梅提出要完善《编制说明》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有关内容的意见;采纳学生家长周世军提出应加大财政对教育、对学校的投入,更好解决教育经费短缺不足等意见,并在《编制说明》中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说明。
(三)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何定幸、防城区教育局总会计赵玉莹提出的提高收费比例应与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提高收费应落实到提升教育质量中等建议已在听证会上由市教育局以及有关经营者进行了解答。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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