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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加工贸易进口配额申领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08-27 17:50     来源: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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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为做好2025年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加工贸易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棉花进口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总量为20万吨,实行凭合同申领的方式发放,当配额发放数量累计达到配额总量,将停止接收企业申请。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通知属地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将书面申请材料(配额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口棉采购合同复印件、2025年棉花进口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申领情况表,均需加盖公章)分别提交至本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经服科(现场提交或邮寄均可),2025年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二、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核实属地企业是否符合申领条件(详见公告第二条)。如申请企业为新企业,请及时核实企业棉纺产能情况并向我委申请报备。

三、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及时审核企业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配额申请表内容(合同号、供货商、合同数量、签约日期等)与纸质合同是否一致。审核通过的,请及时通过邮箱将申领情况表发送至我委,并电话告知;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告知企业不通过原因。请注意在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送邮箱;请每月梳理汇总企业申请审核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申请审核情况正式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经服科。

四、企业配额申请数量不得超过合同数量。如果企业使用同一合同多次申领配额,累计申领数量也不得超过合同数量,请注意做好统计和核对。

五、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申请接收和审核等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审核企业申请,避免出现工作失误。请履行好监管和服务职责,要求申请企业严格执行棉花进口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相关管理规定,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认真核查,避免对申请结果造成影响。

六、纸质材料请现场提交或邮寄至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政府楼二楼市发展改革委经贸服务科,0770-2816023。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fgwjfk2816023@163.com。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3号)

2.2025年棉花进口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申请表

3.2025年棉花进口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申领情况表

      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联系方式

          

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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